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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中建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条 为 推 动 全 局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的 发 展 , 促 进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的 系 统 化 、 科 学 化 和 规 范 化 , 不 断 提 高 企 业 竞 争 力 , 特 制 订 本 条 例 。
第 二 条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是 建 筑 业 企 业 运 用 系 统 的 观 点 、 理 论 和 科 学
技 术 对 施 工 项 目 进 行 的 计 划 、 组 织 、 监 督 、 控 制 、 协 调 等 全 过 程 管 理 。
第 三 条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核 心 是 以 项 目 全 额 责 任 承 包 为 依 托 , 落 实
项 目 经 理 责 任 制 和 项 目 成 本 核 算 制 , 实 现 “ 标 价 分 离 、 过 程 精 品 、 CI
形 象 ” 的 一 体 化 管 理 。
第 四 条 本 条 例 规 定 了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基 本 模 式 、 原 则 、 方 法 和 要
求 , 是 制 订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 是 局 属 各 施 工 生 产 单 位 实 施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基 本 依 据 和 强 制 性 条 文 。
第 五 条 本 条 例 适 用 于 局 属 各 施 工 生 产 单 位 及 所 承 接 的 所 有 新 建 、
扩 建 和 改 建 等 施 工 项 目 。
第 二 章 企 业 管 理 层 的 基 本 要 求 和 职 责
第 六 条 局 、 公 司 应 积 极 进 行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配 套 改 革 , 创 造 项 目
管 理 的 条 件 , 营 造 项 目 管 理 的 环 境 , 推 动 项 目 管 理 的 发 展 。
第 七 条 局 应 成 立 项 目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作 小 组 , 设 置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 项 目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全 局 项 目 管 理 的 战 略 决 策 ;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项 目 管 理 的 各 项 专 业 业 务 的 推 行 、 检 查 与 落 实 以 及 调 查 研 究 、 制 度 修 订
等 ;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项 目 管 理 的 综 合 管 理 , 组 织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的 修
订 , 并 推 动 项 目 管 理 各 项 制 度 的 落 实 。
第 八 条 公 司 是 项 目 管 理 的 主 体 , 应 成 立 项 目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作
小 组 , 设 置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 公 司 项 目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项 目 管 理 实 施
中 的 重 大 决 策 ;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项 目 管 理 各 项 专 业 业 务 的 具 体 实 施 , 并 对
实 施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调 研 , 提 出 解 决 办 法 ;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项 目
法 施 工 的 综 合 管 理 , 组 织 项 目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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