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卷第3期
2016年 3月
建 筑 经 济
C0NSTRUCT10N ECoN0MY
VO1.37 No.3
Mar. 20l6
发 包 人 拖 延 支 付 进 度 款 引 起 的 利 润 索 赔 研 究 ·
— — 基 于 2013清 单 规 范
孙 娜 ,杜 亚 灵 ,李 杨
(1.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2.河南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分院,北京 100073)
摘要:首先,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得 出当发包人拖延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有权暂停
施工和解除合同。其次,对这两种情况下承包人可索赔的利润进行分类:当暂停施工导致工期延误时,承
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机会利润;当暂停施工但无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新增利润;当合同解
除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预期利润。最后,分别给出这三种利润的计算方法,包括计算基数和利润率的
确定。
关键词:进度款;利润索赔;暂停施工;合同解除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1X(2016)03—0041—06
D0I:10.14181/j.cnki.1002—851x.201603041
Research on Profit Claim Due to the Em ployer’S Delay of Interim Paym ent:Based on
the Code of Bills of Quantities and Valuation (2013)
SUNNa ,DUYaling ,LIYang
(1.School ofManagement,Tianjin University ofTechnology,Tianjin 300384,China:
2.Henan Yellow River Reconnaissance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ofBeijing Branch,Beijing 100073,China)
Abstract:Firstly,the paper proves the rights of suspension of construction and rescission of contract by analyzing
related clauses of documents.Then,classifies the profits which contractor can claim into three kinds under these two
situations,including opportunity profit when suspension of construction lead to delay,new profit when suspension of
construction lead to non—delay,expectation profit when rescission of a contract.Finally,gives calculation methods
ofclaim profit respectively,including determination ofthe base ofcalculation and the rate ofprofit.
Keywords:interim payment;profit claim;suspend constructing;rescission of contract
1 引 言
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 的现 象在工程领域 中屡见
不鲜 ,其中关于拖延支付进度款 的研究相对于工程款、
预付款和结算款 的研究较少Ⅲ。《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21 10,71002066)
作者简介:孙娜,女,生于1990年,山东济南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
向:工程项目投资控制。
杜亚灵,女,生于1981年,河北石家庄人,教授,硕士生导
师,研究方向:公共项目投资与管理。
收稿日期:2015—10—13
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13清单规范)中
11.2.6条规定 :发承包双方在合 同工程实施过程 中已经
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
直接进 入结算 。由此可见,13清单规范赋予了进 度款特
殊的意义,并且按时按量支付进度款对工程顺利开展具
有重 要作用 ,故对 发包 人拖欠支付进度 款 的研 究显得
尤为迫切。一旦发生此情况 ,承包人为了维护 自身利益
有权 暂停施工甚至解除合同,同时可向发包人提 出合理
利润索赔,而双方对于利润索赔 的计算问题极易发生纠
纷。因此 ,本文基于13清单规范 ,就发包人拖延 支付进
度款引起的利润索赔 问题进行研究。
建 筑 经 济 2016年
2 承 包 人 进 行 利 润 索 赔 的 条 件 分 析
根据13清单规范和 《建设工程合 同 (示范文本)》
(GF一2013.0201)(以下简称 l3合同)中进度款支付流程
可知 ,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即可视为发包人拖延支付进
度款:①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 内未支付
相应进度款 ,从第15天起承包人可视为发包人拖延支付
进度款 ;②发包人没有签发进度款 支付 证书,经承包人
催告,发包人在收到催告付款通知后的14天 内仍未支付
进度款 ,从第 15天起承包人可视为发包人拖 延支付进度
款。对此,依据相关文件承包人可采取暂停施工或解 除合
同两种处理方式。
2.1 暂停施工
由于建 设工 程具有 投 资大 、周期长、风 险高 的特
点,当发包人拖延支付进度 款时,承包人必须垫资才可
使项 目建设继续进 行,因此致使其承担较 大风险,为维
护 自身利益可采 用暂停施工来催讨工程进 度款【2]。由表
1停工权中的条款可知,依据我 国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包
人 因无法按时得 到进 度款而拥 有放慢工作速 度或暂停
施 工的权利 。项 目暂停施 工可能会导致关 键线路上 的
工作 内容无法按计划工期完成 ,因此会造成工期延误。
根据 我 国相关 文件 规定 ,此 时承包人有 权 向发包人提
出索赔,
发包人拖延支付进度款引起的利润索赔研究——基于2013清单规范(论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