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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铁路工程建设仍然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浪潮中的
重要部分,在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乏大型站房、综合楼、
综合商业开发等大型建筑,这些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以下简
称为系统)常作为一级负荷或者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进行设计,从电源到控制方案均较为成熟,但在上述建筑之
外还有许多区段站以下诸如会让站、中间站等小型车站的生
产、生活用房,特点是其面积较小,有些也还未达到设置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条件,但是大多却都是需要设置消防应急
照明系统的,这些系统如何设置电源、如何正常控制、启动,
并且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工作是本文探讨的问题。
1 各类规范对系统的设置要求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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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相关规定,
应急照明即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疏散照
明、安全照明及备用照明都属于应急照明。
TB 10089—2015《铁路照明设计规范》中 7.1.1的条文解
释提到,在工程设计中很难将铁路建筑的备用照明和安全照
明分开,因此取消了安全照明的分类,故而,本文所探讨的
即是疏散照明及备用照明。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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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10089—2015《铁路照明设计规范》未对何处设置疏
散照明做出明确规定, 7.1.6条要求其参照 GB 50016—2014 《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 TB 10063—2016《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等执行 ;7.1.1条规定指出,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或场所,应
在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 7.1.2对铁
路工程中需要设置备用照明的位置做出了明确规定,设置的
位置诸如 :通信站的通信机房、电源机械室,车站信号楼的
通信、信号机械室等等。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强条 10.3.1规定
了疏散照明设置部位,如“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 13.8.3条规定
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疏散照明的设置部位,如“公共建筑的
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
综上各处规范内容所示,铁路工程项目中无论其是何种
功能的建筑,其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等位置需要设置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换言之,只要是铁路
工程中的公共建筑属性(根据火规内不属于一、二类高层的单、
多层建筑物)均需要设置消防应急疏散照明。而在与铁路运
营有关以及火灾时不能断电的设备房间,则均需要设置备用
照明。
通常此类小型建筑中系统的负荷等级可根据车站、建筑
物的规模划分为二级或三级负荷,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负
荷等级划分为几级,其电源均应为消防电源。
2 常见的系统设计中存在问题及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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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疏散照明系统,通常若是建
筑物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常采用的是火灾时断电
自动点亮的控制方式,几种常用的控制原理如图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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