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别 挡 住 我 的 阳 光
— — 由 一 个 阳 光 权 纠 纷 案 引 发 的 产 权 思 考
“STANDING OUT OF MY SUNLIGHT”:REFLECTIONS ON PROPERTY RIGHTS FROM A
LAW CASE OF SUNLIGHT RlGHT DISPUTE
于 洋
YUYang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城市土地稀
缺性 日益凸显 .导致高强度土地开发和不动产价
值飙升。作为不动产产权束中重要的一束 ,阳光
权的价值也一路走高。例如 :在2006年南京市鼓
楼区王全英诉开发商侵犯阳光权案中.业主最终
获赔3.96万元 而201 5年 ,同样发生在南京市鼓
楼区的南京第一高楼 紫峰大厦 侵犯阳光权案
中,赔偿涨至1 0万元。短短10年间,诉讼标的
物价值暴涨1 50% ,对阳光权纠纷起到显著正激
励。并使之成为我国城市规划领域最易引发的法
律纠纷类型之一。 请别挡住我的阳光”,这句
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Diogenes)向
亚历山大大帝讲出的名言正从越来越多的中国业
主口中讲出。
目前 .阳光权纠纷主要通过 民事相邻关系
的法律途径解决.能起到一定的定纷止争作用.
但在一些特殊的阳光权纠纷案中.现行法律尚存
在着诸多模糊甚至空白地带。本文选取的 孟国
芳、喻伸嘉诉常州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案 。
便是这样一个争议案件。
1 基 本案情 与争议焦 点
1.1 基本案情
2005年5月31日.本案第三人常州市广景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简称第三人 )通过出让方式
取得了常州市红梅南路元丰桥菜场地块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7FJ8日.第三人提交的 《元丰桥菜场
地块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市发改委批
准。7R 1 9日,第三人获得由本案被告市规划局
(简称被告)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 1
月28日,第三人持上述材料及建筑设计方案向被
告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1 2月1 5日
委托城市规划管理信息中心进行 了日照分析 。
2006年1月6日 被告向第三人颁发 《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在施工建设中 .毗邻诉争地块的元丰桥小
区业主与第三人关于阳光权发生争议。在交涉无
果后 .业主孟国芳与喻仲嘉(简称原告)向常州市
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已颁发
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院认为 ,原告房
产与诉争地块空间毗邻,符合相邻关系,予以立
案。
原告诉称.诉争地块中一幢高层住宅楼与毗
邻的原告住宅之间日照间距仅10.6m 根据 《城
市居住 区规划设计规范》第5.0 2.3条,该情况
下建筑间距应不小于1 3m。因此.该项 目违反住
宅 日照间距的国家标准。同时 ,根据国家与江苏
省技术标准 ,住宅在大寒 日日照不得少于连续2
小时;且由于居住元丰桥小区的多为老年人.日
照间距系数应增Jmo 25。最后 ,作为该规划许可
的利害关系人 ,原告享有知情权,但被告未组织
任何形式听证,故该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被告辩称 ,颁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 ,并无不
当。根据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
3 1、9.2条 ,该情况下建筑间最小 日照间距为
9m 因此符合技术规范 。原告关于 “大寒 日日
照不得少于连续2/ix时”和 “日照间距系数应增
加0.25 的诉称理由没有相关依据。
1.2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三:一是上位法的一般性规
定与下位法的强制性规定之间的效力位阶关系。
关于诉争地块的建筑间最小日照间距.国家标准
是1 3m.而江苏省标准是9m。上位法与下位法之
间出现不一致。二是关于原告房产是否属于 老
年人居住建筑 的争议.即是否满足 日照间距系
数增加的条件 。三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规划许可过
程中是否必须进行听证。针对上述争议 ,法院经
【文章编号】1 Oo2—1 329
(201 6)04-0093-06
【中图分类号】D923.2:TU984
【文献标识码】A
Ido1]10 1 1819/cpr20160414a
【作者简介l
于 洋(1 982-),男,博
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
理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系
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
【收稿日期】2016-03-16
+ 本文受到中国人民大学
“统筹支持一流大学和
. -- 2学科建设”经费的
支持。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Cases
审理做出如下判断:
首先 .尽管上位法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范》与下位法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关于建筑间最小日照间距的规定不一致 .
但建设部关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
部修订 的公 告 中明确 部分 条款为强制性条
文”,而上位法 中关于建筑 间最小 日照间距 的
规定 用词为 不宜” 不属于强制性规定。相
反 .下位 法为强制性规定 ,且不违反上位法强
制性规定和一般性规定的立法本意.因此应适用
下位法。
其次 .原告关于老年人居住建筑 日照间距系
数增加O.25的诉称理由运用法律条文不当。
根据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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