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卷第11期
2015年 11月
建 筑 经 济
CoNSTRUCTIoN ECONOMY
Vb1.36 No.11
NOV. 201 5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白 管 模 式 的 提 出 背 景 及 实 施 要 点 ·
岳 福 青 ,刘 颖 ,王 身 高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北京 100028)
摘要:梳理我国目前公路建设管理 “项 目法人十社会监理”传统模式中监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问
题的成因:然后根据 目前公路建设管理面临的形势和发展特点论证实行自管模式的可行性;最后从优化监
理工作内容和方式,灵活设置现场管理机构,落实承包商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自管模式的
实施要点。
关键词: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传统模式;自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1X(2015)11—0033—04
DOI:10.14181~.cnki.1002—851x.201511033
The Background of the Self-m anagem ent M odel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Im plem ent Key Points
YUE Fuqing,LIU Ying,WANG Shengao
(Planning Research Institute,Ministry ofTransport,Beijing 100028,China)
Abstract:The paper presents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social supervision system in the traditional highwa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l of“Project Entity plus Social supervision”-and analyzes the cause ofproblems
formation.Based on the stage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situation development,demonstrates the
feasibility of implementing self-management mode1.Last,puts forward the key issues of self-management model
including optimization of supervisions work,setting up construction 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ascertaining
contractor’S responsibilities and improving the mechanism of liability pursuing.
Keywords:highway construction;project management;traditional model;self-management model
目前,我 国大部分公路建设项 目采用 “项 目法人+社
会监理”的建设管理模式 (以下简称传统模式)。传统模
式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曾发挥了重 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 的快速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化,
公路建设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因素都在发生变化,公路建
设管理 的传统模 式也 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方
面,工程 监理地位 日益 尴尬,作用很难 发挥,改革工程
监理制 的呼声 日益 高涨 ;另一方面,《招 标投标法实施
+基金项目: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专
题研究”(2015—312—220—190)
作者简介:岳福青,男,生于1977年,河北沧州人,高级工程师,研究
方向:建设管理政策与制度。
收稿日期:2015一O7一l6
条例》颁布后 ,允许具备 建设能力的投资人 自行 设计、
施工 ,在这 种情况下,监理似乎成为了 “局外 ’,传统
模式受到了很大挑 战。
为培育适应形势发展 的新 的公路建设管理模式,
交通 运输 部于2015年发布 了《关于深化公路建设 管理
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
改革试 点方案 的通知》,提 出要结合对工程 监理制 的改
革 ,在部分地区试 点公路建设管理的自管模式,即取消
强制社会监理,由项 目法人统一负责项 目的全部建设管
理和监 理工作。为进一步理解实施 自管模 式的意义 ,本
文在分析公路建设管理传统模式 的主要 问题及 成因基
础上 ,对实行 自管模式 的可行性 ,白管模 式的实施要点
等进行研究,以期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参考。
建 筑 经 济 2015年
1 传 统 模 式 中监 理 体 制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我国工程监理带有独立第三
方的属性。但在传统模 式中,工程监理不可能成为真正
的独立第三方,项目法人和工程监理对建设项 目都有管
理职责,形成了多头管理 的局面 。随着建设规模 的快速
增长,投融 资方式的变 革,传统模式存 在的问题 日益突
出,并突出表现在工程监理方面。
1.1 监理的定位不清
现 实中,监理 的定位既非 “独立、公正的第三方 ”
行使社会监督职能,也非业主雇员代表 业主权益 ,更不
是代表 政府行使政府监管职责,角色定位不清晰,监理
作用难以发挥 。各方均对监理工作 不满 意。调研 数据显
示,45%的业主单位认为 “监理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
情况”;61%的监理企业认为 “收人低、无法全面履行监
理义务等 ”;81%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认为
“监理 队伍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
1.2 监理的职责不明
首先,监理与项 目法人职责交叉严重 ,界限不清晰。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虽明确监理对工程质量、安
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但实际上 ,监理 主
要 以工程 质量和安全管理为主,费用、合同及进
公路建设项目自管模式的提出背景及实施要点(论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