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苏交质
〔
2012
〕
40
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程实际情况,经第五十八次厅
务
会研究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标准。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一、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
根据交通运输部
2011
年第
83
号公告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实际情况,现将我省的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如下:
1
、
人工费单价
调整至
73.10
元
/
工日
;
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
87.07
元
/
工日
。
2
、执行时间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
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二、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
1
、水运工程(内河航道、船闸、港口码头)人工费单价调整至
54.53
元
/
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
64.98
元
/
工日;船员人工费单价调整至
77.98
元
/
工日。待交通部修改完善后的《内河航运定额》发布施行后,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再做新的调整。
2
、执行时间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三、交通养护工程的人工费单价可参照执行。
四、人工费单价仅作为估算、概、预算编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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