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41
河南省 地方标准
DB 41/ 866—2013
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
2013 - 12-25 发布 2014 - 02-25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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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866—2013
I
前 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 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司恭、杨伟利、杨萍、李进、 周静、程金虎、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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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使用安全要求、储存安全要求、
监控系统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和个体防护及应急物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液氨使用与储存。 本标准所称液氨系指液态氨或气
态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8 163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28009 冷库安全规程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AQ 301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AQ/T 3044 氨气检测报警仪技术规范
JB/T 7658.12 制冷装置用辅助设备 第12部分:紧急泄氨器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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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86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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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储罐区、 钢瓶储存区、装卸区和用氨厂房。
3.2
液氨储罐区
由一个或若干个储存液氨的储罐组成的相对独立区域。
3.3
液氨钢瓶储存区
储存若干个液氨钢瓶的相对独立区域,包括液氨钢瓶储存仓库和棚库。
3.4
用氨厂房
在工艺或系统中使用液氨以及储存液氨的车间、设施。
4 一般要求
4.1 选址与布局
4.1.1 液氨场所宜位于企业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同时应考虑在事故情况下,因风向不利对厂
外人口密集区域、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干线的影响。液氨场所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与人口密集区域
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1.2 液氨场所应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布置,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4.1.3 液氨场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
定。
4.1.4 用氨厂房的安全疏散应符合 GB 50016的有关规定,其安全出口不应被锁闭或 阻塞。
4.1.5 企业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 应设在 本企业 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4.2 建(构)筑物
4.2.1 液氨场所的 控制室、变配电室以及 用氨厂房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用氨厂房与 变配电
室和控制室之间 不应连通,若必须连通时, 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 防火门。
4.2.2 控制室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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