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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儿童健康成长与发展需求,推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
设,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区(县)、街镇及社区等层级的儿童友
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各类空间的适儿化改造。
1.3 基本原则
儿童优先,普惠公平。 坚持从儿童视角出发, 尊重儿童身心
发展特点、考虑儿童及看护人 活 动特征 ,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
标,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兼顾特殊儿童群体的需求, 推进 “ 1 米高
度 ” 的儿童视角设计 ,按龄、按需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
大儿童公平享有便捷、舒适、包容的设施、空间和服务。
安全健康,自然趣味。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在各类建设中坚
持使用绿色、安全、环保的材料,保障各类儿童游憩设施建设和
运行安全,有效降低儿童密集场所事故灾害风险,增强儿童防灾
减灾意识与能力。尊重儿童向往自然、好奇探索的心理特征,将
自然、艺术、趣味的设计元素和激发儿童创造力、想象力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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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配充分融合到儿童友好空间中, 体现中国文化和地方民俗元
素, 为广大儿童创造安全、健康、绿色、快乐的成长空间环境。
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结合各地情况与特点,因城施策推进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改革创新,探索儿
童友好空间建设 和 儿童参与机制构建等模式,满足广大儿童不断
增长的美好成长空间需 求 。
1.4 主要内容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
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
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
1.5 与相关标准规范的关系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建设要点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构建城市、街区、社区不同层级儿童友
好空间体系。
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 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 统
筹配置、系统布局、整体推进, 定期开展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评估, 优化公共服务、开敞空间、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体系。
街区层面与 15 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 对接 城市街道管理
服务 范围 , 重点 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
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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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层面与 5-10 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 城市 社区管
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
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
需要。
2.1 城市层面
2.1.1 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 建立多层级覆盖、功能完善、便捷可达的城市儿童公共服务
设施体系,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设施保障。
2 托育服务 、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体育、儿童福利、儿童综
合服务、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满足儿童
友好空间建设要求,加强适儿化改造。
3 宜统筹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协同行政机关、 企 事业
单位和科研机构等多元力量,以儿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其他
公共服务设施为补充,拓展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形成布局合理、
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儿童校外活动空间。
2.1.2 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
1 建立类型多样、布局 均衡 、网络联通的儿童友好开敞空间 体
系 。
2 积极开展城市郊野型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
园、口袋公园、城市广场等开敞空间的建设和适儿化改造,宜增
设 适宜 儿童使用的活动场地,并配置游憩设施。有条件的城市应
按照 《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 GB/T51346 相关 要求 建设儿童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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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进串连公园绿地、山体、江海、河湖水系和文化遗产的城
市绿道建设, 并进行适儿化改造 与 安全防护
2022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