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22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
2019
〕
92
号)《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
2009
〕
291
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
2020
〕
9
号),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主要使用功能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适用本指南。
第四条
分户验收的依据为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
分户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设计文件的各项内容;
(二)主要使用功能项目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三)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
(五)分户验收已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验收合格;
(六)国家和省、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分户验收包括户内验收、公共部位验收和总坪验收:
(一)户内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
.
地面(陶瓷地砖)、墙面和顶棚质量;
2
.
门窗工程质量;
3
.
栏杆、护栏质量;
4
.
防水工程质量;
5
.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6
.
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
7
.
室内电气工程质量;
8
.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
9
.
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或合同约定,应当验收的其他内容。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户内验收除上述项目外,还应包括工程涉及的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墙饰面工程、楼地面饰面工程、涂饰工程、细部工程、厨房工程、卫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二)公共部位、总平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屋面;楼梯、电梯前室、通道、地下室;外墙面等公用部分的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
总平(报建部分)验收内容包括:
总平道路、排水管
道
施工质量
及
使
成都住宅分户验收指南202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