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咨询项目全称
**公路改建工程
咨询业务类别
工程结算审核
咨询报告日期
2016
年
*
月
*
日
江苏
****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咨 询 企 业 全 称)
咨 询 单 位 全 称
出具报告书日期
咨询报告书编号:苏
**
咨字[20
16
]第
号
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
**县审计局
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咨询企业法定住所:南京市
邮 编:2100
8
8 联系电话:(025)5
8
8
8
0001
咨询作业期:
2016
年
*
月
23
日-
2016
年
*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 * *
执业资格:造价师 从事专业:
土建
专业咨询员:
* *
执业资格:
造价员
从事专业:
土建
咨 询 报 告 书 目 录
第 页
序号
文 件 内 容
文件作者
页码
备 注
1
通榆公路改建工程
审核报告
***
1
2
附录
附件一:工程结算审定单
***
5
附件二:工程结算审核书
***
6
江苏
****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
***
工咨字[20
16
]第
号
**
公路改建工程结算
审核报告
**县审计局
:
受贵
局
委托, 我们对
**
县
**
公路改建工程
结算进行了审核。本次审核所提供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工程造价方面的适时规定,结合施工合同,对该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
发表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
我
们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县
**
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位于南通市**县。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项目
。本工程项目全线长12.3KM,设桥梁4座,涵洞9座,采用城市主干道Ⅰ级标准。
合同总价
480000000
元,实际开工时间2011年7月8日,竣工时间2013年3月30日。
(
二)
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监理单位:**市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江苏
**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审核依据
1
、
工程竣工图纸;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3、工程计量单、签证单及相关变更资料;工程结算书;
4、建设单位提供的初审审核单及其审核结算书;
5、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
三、审核范围和计价方式
1、审核范围
本结算审核范围为:
**
县
**
公路改建工程的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不包括绿化工程
。
计价方式
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工程量为经业主工程师确认批准的工程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经**县审计局确认的结算价乘以浮动系数壹点零贰柒作为代建款。
本项目执行以下定额标准:
道路、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人工单价执行苏交质(2008)32号文、有关间接费中的规费执行苏交质(2008)29号文。
(2)管线综合、排水、景观绿化及照明工程执行《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及省、市有关补充定额和现行相关文件规定,人工单价执行苏建价(2010)494号文,取费标准执行苏建价(2009)107号文,本项目不创省、市文明工地。
本项目材料价格按以下顺序确定:
(1)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的加权平均价。缺项执行施工期间《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的加权平均价或执行缺项材料使用时经双方共同调查确认的市场信息价。
(2)苏建价(2008)67号“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
。
审核结果
本工程合同总价
480000000
元,建设单位结算送审金额为
454581339.55
元,初审核定金额为
434441838.16
元,复审核定金额为
432897820.21
元 ,核减
1544017.95
元。
五、主要
核减
原因
TYGL1
:
绿化带填土
工程数量有误,核减
4.6万元左右,
便道工程数量有误,核减
10万元左右
; 管道余方在本期扣的工程数量有误,核减
9.4万元左右
;
TYGL2:侧分带回填土数量有误,核减
18万元左右;
便道工程数量有误,核减
12.5万元左右;变更项目的挡土墙混凝土组价有误,
核减
3.8万元左右;TYGL2合同段市政:花岗岩人行道板工程量有误,
核减
7万元左右;
TYGL3:管道余方本期扣工程数量有误,
核减
2万元左右;
便道工程数量有误,核减
11.7万元左右;汽车便道工程数量有误,
核减
1万元左右;变更项目挡土墙混凝土组价有误,变更项目镀锌钢管组价有误,变更项目一共核减30.6万元左右;TYGL3合同段
3.结算审核咨询报告书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