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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2016 年版)
2006
-01
- 18
发布 2006
-06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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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
年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函[2015]274
号)的要求,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室
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2014
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在宗旨目的中补充规定推进海绵城
市建设; 补充了超大城市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
期的标准等。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 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上
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二路 901
号,邮编: 200092
)。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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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主要审查人员: 俞亮鑫 王洪臣 羊寿生 杭世珺 张建频
张善发 杨凯 章非娟 查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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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
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贯彻科技发展观,符合国家的法律法
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达到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
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安全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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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3.2
雨水量
3.2.4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 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
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 3.2.4
的规定取值,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
的城镇,宜采用规定的上
限; 2新建地区应按本规定执行,原有地区应结合地区改建、道路建
设等更新排水系统,并按本规定执行; 3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表 3.2.4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年)
城区类型
城镇类型 中心城区 非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的
重要地区 中心城区地下通道
和下沉式广场等
超大城市和
特
大城市 3~5 2~3 5~10
30~50
大城市 2~5 2~3 5~10
20~30
中等城市和小 城市 2~3 2~3 3~5
10~20
注:1按表中所列重现期设计暴雨强度公式时,均采用年最大值法;
2 雨水管渠应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
3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 1000万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 500
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 500万以下的城市;中
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 50万以上 100万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 50万以
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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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 城镇类型、
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原《室外排水
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2011
年版)中虽然将一般地区的雨水管
渠设计重现期调整为 1
年 ~3
年,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设计标
准仍偏低。 表3
为我国目前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对比
情况。美国、日本等国在城镇内涝 防治设施上投入较大,城镇雨水管
渠设计重现期一般采用 5
年 ~10
年。美国各州还将排水干管系统的设
计重现期规定为 100
年,排水系统的其他设施分别具有不同的设计重
现期。日本也将设计重现期不断提高, 《日本下水道设计指南》(2009
年版)中规定,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在 10
年内应提高到 10
年~ 15
年。所以本次修订提出按照地区性质和城镇类型,并结合地形特点和
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适当提高我国雨水管渠的设计
重现期,并与发达国家标准基本一致。 本次修订中表 3.2.4
的城镇类型根据 2014
年11
月 20
日国务院下
发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发[2014]51
号)
进行调整,增加超大城市。 城镇类型划分为“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
“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城区类型则分为“中心城区”、
“非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和“中心城区的地下通道
和下沉式广场”。其中,中心城区重要地区主要指行政中心、交通枢
纽、学校、医院和商业聚集区等。 根据我国目前城市发展现状,并参 照国外相关标准,将“中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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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单独列出。以德国、美国为例,德国给
水废水和废弃物协会(AT V- D V W K
)推荐的设计标准( AT V- A 1 1 8
)
中规定:地下铁道 /
地下通道的设计重现期为 5
年 ~20
年。我国上海市
虹桥商务区的规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2016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