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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31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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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220.01 CCS C 80 DB 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 /T 5316 — 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 ard of fire safety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 2020 - 12 - 29 发布 202 1 - 01 - 29 实施 河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3/ T 5316 — 2020 I 前 言 本 文件 按照 GB/T 1.1 —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结构 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河北建筑设计院有限责 任公司、石家庄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斌、曹丽英、李晓敏、王东、袁坤、巩玉斌、尹超、张永辉、贺俊杰、吴 希晖、贾慧军、胡悦民、裴植、 曾庆沛 、 杨洁 、 张忠浦 、郝丹、徐卫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DB13/ T 5316 — 2020 1 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 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有 运营单位专门管理,采用整车充电模式的电动汽 车充电站和集中设置的分散充电设施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中的 内容通过文中 的 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 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 仅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 适用 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 适 用 于本文件 。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38283 电动汽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1251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48 民用建筑电 气设计标准 3 术语 和定义 GB/T 19596 、 GB/T 2931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区域 charging area 在充电站内集中设置充电设备,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区域。 3.2 充电车位 charging site 充电区域内供电动汽车停靠的位置。 3.3 临时停车区 temporary parking area DB13/ T 5316— 2020 2 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充电前或充电后临时停放的区域,该区域不设置充电设施。 3.4 分散充电设施场所 distributed charging facilities 结合用户 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等, 集中设置分散充电设施的场所。 4 总体原则 4.1 充电站宜独立建造。 4.2 充电站的分类应根据配电容量和充电设备的数量,并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分类 类别 Ⅰ Ⅱ Ⅲ 配电容量( kVA ) >1000 161 ~1000 ≤160 充电车位数量(个) >15 6~15 3~5 注: 配电容量和充电车位数量两项限值应从严执行。 5 建筑防火 5.1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5.1.1 充电站在进行选址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充电站的位置、防 火间距、 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5.1.2 充电站不应靠近有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国家标准 GB 50058 的有关规定。 5.1.3 充电站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不应设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储存区内; b) 不应设在有剧烈震动或受高温辐射的场所; c) 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d)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5.1.4 充电站内道路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条件要求。 5.1.5 充电站按照 GB 50016 中的丙类厂房规定,设置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 距。充电 站一般为场所时,防火间距按照充电站场地边缘计算。 5.1.6 充电站内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 2的要求。 表 2 各类充电站内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 单位 为米 名称 充电区域 配电室 停车区域 监控室等其他建筑 充电区域 - 10 5 5 配电室 10 - 5 5 停车区域 5 5 - 5 监控室等其他建筑 5 5 5 - 注: 配电室内变压器为干式时,配电室与充电区域的防火间距可减少至 5m。 DB13/ T 5316 — 2020 3 5.1.7 充电设施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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