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2
、项目方案
广州市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征拆服务项目
GDDAAN201705226- C99
实 施 方 案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 标 单 位:
广州市铭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黎达亨
15918672292
投 标 日 期:
2017年06月23日
目 录
类型名称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备注
技术部分
一
编制依据
102
二
指导思想
102
三
项目概况
102
四
工作内容及要求
102-103
五
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程序
103-106
六
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106-108
七
征
收安置
中的难题与对策
108-109
八
工作计划
109
九
土地征收
工作
的各个
阶段
110-112
十
土地征收实施流程
113-114
十一
管理规定
114-119
十二
监督与奖励
119
十三
土地征收人员安排情况
119-121
组织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发布《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广东省城市房屋征收管理规定》及《广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规定》
、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穗扩[2001]82号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56号文、穗扩[2003]183号文、广州市物价局穗价[2000]77号文等
相关的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结合实际编制。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做好征地征收户思想工作为重点,全面贯彻执行有关征地征收政策,为工程建设提供无障碍用地,维护良好施工环境。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征拆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三)项目背景:
根据天河区政府工作安排,由天河区土地开中心负责实施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地块土地征收和房屋拆卸工作,现该项目已完成立项。
(四)概况:执信中学天河校区拟选址地块位于天河、黄埔交界处,沈海高速与广园快速路之间,珠吉路东侧。选址范围东至吉山村油制汽厂西北地段,南至天河区儿童公园北侧绿化带,西至珠吉路,北至岐岗路。征收土地总面积约为379.39亩,主要涉及吉山村、珠村的集体土地和部分国有土地。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1、本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征收项目。
2、项目业主以书面形式委托的除第1条范围外的征收项目。
(二)工作内容
1、房屋征收
(1) 办理土地征收、征收安置房屋的前期摸查、编制概算,并以书面的形式向项目业主提交;
(2)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预公告》等相关资料,办理查册、地籍测量、查户籍、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3) 协助办理房屋评估、测绘、房屋鉴定,根据项目业主确认的补偿标准上门征收、协助项目业主与被征收地单位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办理产权交换手续;
(4)协助项目业主核定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属物、树木等;
(5)负责督促被征地单位按照补偿安置协议的时间,按时搬迁,按时交出土地;
(6)办理征收房屋内的水电尾数清结和水电表移交手续;
(7)必要时申请或参与行政裁决或仲裁、诉讼;
(8)办理结案、结算,负责按项目分别整理归类征收土地和安置的测量、摸查、补偿等有关资料,并移交给项目业主;
(三)加强业务培训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从事征地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征地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使征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方法,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程序
1、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国土、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指导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项目业主负责筹措补偿与安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审查上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启动补偿与安置程序。
2、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
3、区土地主管部门凭政府部门有关批准文件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用地红线图)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户口迁入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仍按原房屋状况和使用性质进行征收补偿。
4、项目业主组织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5、项目业主拟定房屋补偿与安置方案(包括补助与奖励措施),上报区人民政府。
房屋补偿与安置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征收依据、安置方式、房屋货币补偿价款的确定原则和支付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和地点等情况以及选房原则、回迁政策、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的标准、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和确定办法、签约期限、房屋补偿与安置费用测算等。
6、项目业主将经充分论证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国土部门,市国土部门应当会同区发展改革、建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项目业主将审核通过的补偿与安置方案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7、项目业
拆迁服务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