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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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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标准 序号 处罚原因 分公司处罚 经济处罚标准 行政处分、处理 项目金额 相关责任人 1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00万元 追究主要责任人包括赔偿企业经济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处罚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年薪 100%, 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 为主要负责人的 70%、施工技术板块其他相关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50%、质量保证体系其他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30%;扣除项目目标责任兑现奖的100%,同时处罚项目经理15 万元;其他责任人视其所负责任的情况处罚 5-20 万元 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给予撤职、降级处分;项目经理撤职,终身不得再任项目经理 2 较大质量事故 200万元 追究主要责任人包括赔偿企业经济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处罚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年薪 50%, 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 为主要负责人的 70%、施工技术板块其他相关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 50%、质量保证体系其他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30%;扣除项目目标责任兑现奖的50%;同时处罚项目经理10 万元;其他责任人视其所负责任的情况处罚 2-10 万元 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记过处分,或者应视情节给予撤职或降级处分;项目经理撤职,5 年内不得再担任项目经理 3 一般质量事故 100万元 处罚直接责任人不低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5%,亦不低于 10 万元;处罚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年薪 20%, 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 为主要负责人的 70%、施工技术板块其他相关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 50%、质量保证体系其他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 30%;扣除项目目标责任兑现奖的10%;同时处罚项目经理 5 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视其所负责任的情况处罚 1-5 万元 直接责任人开除留用或记大过处分;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视其所负责任的情况给予行政处分;项目经理免职,3 年内不得再担任项目经理 4 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上报 10万元 处罚项目经理1万元 / 5 因工程质量原因(未构成事故)导致企业被处以暂时停止招投标处罚 地市级1万元/天,省级2万元/天,单次罚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处罚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年薪20%, 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 为主要负责人的 70%、施工技术板块其他相关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 50%、质量保证体系其他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 30%;扣除项目目标责任兑现奖的10%,同时处罚项目经理 10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视其所负责任的情况处罚 1-5 万元 / 6 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住建部通报 50万元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3 万元, 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 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70%;扣除项目目标责任兑现奖的10%,同时处罚项目经理 4 万元 / 7 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20万元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2 万元, 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 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 70%,项目经理 2 万元 / 8 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10万元 处罚项目经理2万元 / 9 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信用评价扣分 10万元/分 处罚项目经理2万元/分 / 10 因工程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国家级媒体200万元,省级媒体100万元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10 万元, 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 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 70%;扣除项目目标责任兑现奖的10%,同时处罚项目经理 5-10 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视其所负责任的情况处罚 1-5 万元 视情节给予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 、项目经理行政处分、处理 11 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不按图施工造成严重或恶劣影响的(未达到事故级别) 20万元/项目 处罚项目经理3万元 给予项目主要责任人警告处分 12 施工过程中存在以获利为目的的偷工减料行为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未达到事故级别) 非法获利额200%,并不低于20万元 扣除项目目标责任兑现奖的10%,处罚项目经理5万元 项目经理免职,2 年内不得再担任项目经理,追究主要责任人 13 发生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质量问题(如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构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等),未达到事故级别的 20万元/项目 处罚项目经理3万元 给予项目主要责任人免职处理 14 发生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如屋面大面积漏雨,隔热、隔声达不到设计要求等),未达到事故级别的 15万元/项目 处罚项目经理2万元 给予项目主要责任人降级处理 15 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业主向分公司投诉(经分公司确认为有效投诉) 10万元/次 处罚项目经理3万元 通报批评 16 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业主等单位向局投诉(经局确认为有效投诉) 30万元/次 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1 万元,其他省域分公司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 70%,项目经理 3 万元 通报批评 17 业主方组织的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第一次集团排名倒数第一(含单项排名)的项目 10万元/次 处罚项目经理2万 通报批评,列入分公司重点监控项目 18 业主方组织的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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