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色社区、完整居住社区 评价细则
(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 年 08 月
前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
:一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
低碳排放强度,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二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
城镇化,加强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这两项要求是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
标,结合我国当下发展形势做出的重要部署安排。社区作为居民生活
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提升社区服
务水平和基层现代化治理水平的重要阵地。在社区内推广绿色生活理
念和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不仅是国家战略部署要求,也是更好满足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按照 2020 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先后印发的《关于印发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 2020〕68 号】和《关于开展
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建科规〔2020
〕7
号】文件
精神和要求 ,我市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落实推动
国家部委关于社区相关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
同缔造的基本理念为引领 ,
通过下发《关于印 发〈重庆市绿色社区创
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
【渝建人居〔2020〕23 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和完整社区一体化创建的通知》等相
关文件 ,
在城市更新行动总体框架内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
建行动和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
实实在在开展社区相关工作。
按照“ 2021 年全市
30% 以上的社区、 2022 年全市 60%以上的城
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和“ 2025
年全国地
级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的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
帮助各区县(自治县)明确工作内容与标准,支持各区县(自治县)
落实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 补齐城市居住社区短板 , 在重庆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组织下 ,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会同第三方单位经过充分对接相关部门 , 开展深入广泛的调查 , 参考
国内外先进城市的建设理念 、 经验 , 融合吸纳国家 、 市级有关规范标
准 , 结合我市现状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 《 重庆市绿色社区 、 完整居住
社区评价细则(试行 )》。
本细则主要解决绿色社区创建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过程中的以下
问题 :( 1) 明晰绿色社区 、 完整居住社区评价对象及范围 ;( 2) 明确
绿色社区、完整居住社区评价流程和评价方法 ;( 3)明确绿色社区 、
完整居住社区认定要求 、 具体评价指标 , 并进行相应解释说明 。 具体
内容包括如下方面:一是总则部分,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使用范围 、
评价单元、评价原则、评价流程五个部分;二是绿色社区评价部分 ,
包括绿色社区具体评价内容指标及要求 ;三是完整居住社区评价部分,
包括完整居住社区具体评价内容要求 ; 四是工作附件 , 包括对完整居
住社区评价单元界定与认定说明 、 绿色社区评价表 、 完整居住社区评
价表、社区材料模板与资源清单及居民调查问卷。
本细则在重庆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下 ,由重庆市城市管
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体负责起草 。重庆
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 ,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解释。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 : 肖礼军 、 吴耿 、 莫天柱 、 胡文琦 、 刘江 、 周
静、宋剑、张然、王浩淼、尹泓 文 、朱涛、杨滨源、李甘甜、张迪 、
冯祉烨、何奥。
目 录
一、 总 则 ........................................................................................... 1
(一 )评价目的 .....................
重庆市绿色社区、完整居住社区评价细则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