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交建管函〔 2019 〕 210 号
关于调整安徽省公路工程人工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 ( 广德 、 宿松县 ) 交通运输局 , 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省交
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 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高速公
路建设管理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告 ( 2018 年第 86 号 ) 发布施行的 《 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 JTG3820-2018 )、《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 JTG3830-2018 )、《公路工程估算
指标 》 ( JTG/T3821-2018 ) 、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
( JTG/T3831-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 JTG/T3832-2018 )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 JTG/T3833-2018 ), 结合我省实
际情况 , 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 决定调整我省公路工程人工费
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我省新建和改 ( 扩 ) 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人工费标准 由
61.2 元 /工日调整为 105.56 元 /工日。
二 、 本标准施行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 、 初步设计
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 , 仍执行原规定 , 不做调整 。 项目
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与原批复采用的规定
保持一致。
三 、 人工费标准仅作为编制估算 、 概算 、 预算的依据 , 不作
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四、公路养护工程的人工费标准可参照执行。
五 、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关于调
整安徽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标准的通知 》( 皖交建管函 〔 2014 〕
524 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交 通运输厅
2019 年 6 月 21 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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