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
(试
行
)
重庆市
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
年
1
2
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评价内容及
分值
1
3
评价细则
3
3.1
体制机制建设(
10
分)
3
3.2
规划建设
运维
(
15
分)
6
3.3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效果(
70
分)
10
3.4
能力建设(
5
分)
22
3.5
创新提高(
10
分)
24
附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内容一览表
27
总则
评价
目的
:
为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评机制、科学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试行)
》
和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结合重庆山地海绵城市建设
的实际情况
,
制定本细则。
评价对象:
各区县(自治县)
人民
政府
。
评价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
。
评价
流程
:
(
1
)
区县自评
:
根据
当年
海绵城市建设
绩效
评价
内容
进行自
评
,并按评分
点
准备相关
资料
备查
。
(
2
)
市级评价
:
以
资料
查阅
和现场
查看
的
方式
对各区县(自治县)
的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进行
考评
。
评价内容
及
分值
绩效
评价
内容
分为
基础项和附加项,基础项
共计
4
项:
体制机制建设、
规划建设管
理
、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效果
、
能力建设
;
附加项
共计
1
项
:创新提高
。
基础
项
总分值
共
100
分,附加
项
总分值
共
10
分
。
绩效评价总得
分
=
基础项得分
+
附加项得分。
评价
内容
基础项
附加项
体制机制建设
规划建设管
理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效果
能力建设
创新提高
分值
10
15
70
5
10
总分
值
100
10
评价
内容
可根据
当年
国家或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局部调整。
评价细则
体制机制
建设
(
10
分)
机构
设
立
,
评价总分值
为
2
分,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海绵城市建设专职机构,得
1
分;
2
有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职机构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履职记录,
1
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评价说明】
为保证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有序
开展
,
当地
海绵城市建设
责任主体
(政府)
可
参照
市级海绵城市建设组织框架体系
,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
成立
海绵城市建设
工作
领导小组
及
海绵城市建设专职机构
,解决
“
有人管
”
海绵城市建设的事情。
【评价方法】
1
查阅
当地
发布的
“
成立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海绵城市建设专职机构
”
相关
文件,
核查其
是否有
海绵城市建设的牵头部门
、
规划
管理
、建设
管理
、
运维管理、资金保障
等方面的责任部门
。
2
查阅
是否有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
海绵城市建设专职机构
组织
海绵
城市建设
相关工作的
通知
、
会议记录
等
文件
。
制度
建设
,
评价总分值
为
6
分,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转发市级已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
1
项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2
制定并出台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
1
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评价说明】
为因地制宜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鼓励
当地
在市级
已出台的海绵城市
建设
相关政策基础上
,
结合本地
海绵
城市
建设经验
制定
相应的
管理制度
,以解决
“
有制度管
”
海绵城市建设的事情。
【评价方法】
1
查阅
当地
转发市级已出台的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
。
2
查阅当地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的
海绵
城市建设
实施意见、
相关
制度、
管理办法等
文件
,
以及体现当地实际情况的证明资料
。
例如
某
区发布了
《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在该办法中
,
当地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经验,明确了项目立项审批、设计
重庆市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试行)2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