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山东省
智慧化城市管理
平台
建设导则
一、
总则
本导则
适用于
山东
省
各市
、
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及智慧化升级
工作
。
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
人民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坚持节约
资源
。结合
各市、
县(市、区)经济实力
和现状,
充分考虑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
。
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
权责一致
为
基础,
坚持
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
协调创新
,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推动
数据共享融合,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加快建设
智慧化城市管理
平台。
二、
基本要求
智慧化城市管理
平台建设
应
符合《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
系列标准
要求
,
符合《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要求
,
符合
国家和
山东省
现行相关
标准
的
规定;
须利用
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已建成的信息化资源,
避免重复建设。
本导则涉及
的
智慧化城市管理
平台
建设工作包含体制机制建设、应用
系统建设、
数据
建设
以及平台
管理
制度
建设
。
配套硬件
优先
选用
各
市
、
县(市、区)
现有云环境
资源,网络优先选用电子政务外网,便于部、省、市
三
级联网
。
各市
、
县(市、区)
可
结合
工作
需求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升级建设
监督指挥中心场地
配套
设施。
各市
、
县(市、区)
可
结合工作需求,优化
配备
信息
采集员
、中心
坐席
人员
及管理人员。
三、
建立健全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一)
健全
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
各市、县(市、区)应在
原有
数字化
城市管理
监督指挥中心的基础上,
根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
,
建立健全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机构,
实现
高
位
监督
和
统筹协调
;
积极争取将
智慧
化城管考核结果纳入
党委政府
经济社会考核目标
体系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
城市
管理水平。
智慧化
城市
管理平台在部件、事件管理基础上
,
增加
市政
、园林、环卫、
城管
执法等
行业
内容
,充分发挥
监督、
指挥
、调度、
考评、
决策分析
能力
。
(二)
夯实
网格化管理模式
结合
机构
改革后各
地城市管理
部门
的管理
职责,
将
网格化管理事项
和责任扩展提升,
把
市政
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
城管
执法、
广告监管、渣土监管、
停车管理
等纳入到网格化巡查、处置、监管、评价体系中;对网格化
管理
流程进行改造,通过信息化
手段,
立足各类
问题的管理现状及特点,优化
、
简化流程,提高
问题
发现
、派遣
、
处置
、
办结的效率
,
以适应城市管理
精细化、智慧化
的实际需求;在现有网格化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重点工作,
完善
考核评价制度和体系,
实现
全流程监管和评价。
1、监督
机制
保持专职
信息
采集员队伍
的
日常
巡查机制,保障
发现
问题常态化
机制;
结合运行成效,可新增信息
采集员同时段核查机制,确保
核查质量
;
可新增相似案卷判断
机制,
避免
同一问题重复上报;
可新增非
采集区域管控机制
和限
时段
管控机制
,
提高问题上报的质量。
应充分运用
物联网感知、视频智能识别
等信息化技术
,
提升城市管理的
智能化
水平;
拓宽市民
参与
城市管理的
途径;推进与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
部门
的业务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2、派遣
机制
在《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
建立
扁平化派遣、双流程派遣、跨区域派遣、同时段派遣、主协办派遣、多部门派遣等机制,实现业务流转智能化,降低人工投入,提高派遣效率。
3、处置机制
基于处置
部门
职责
现状
,
在
现有处置力量基础
2020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导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