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达到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2)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施工项目或建筑群体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3) 公司承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市政工程等工程项目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随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不适的内容,并经公司系统批准同意后实施。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规定编制。
(2)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
(3) 贯彻执行各种施工规范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节约能源,降低成本。
(4) 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图,做到文明施工。
3、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1) 经理部
技术负责人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各有关部室协助,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各段技术
人员
编制。
(2) 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经理部
技术负责人
审批;
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和需报公司审批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经经理部
技术负责人
审核后报公司审批。单位工程施工设计编制完成后经过经理部讨论通过并报公司技术部和有关部门审阅,最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 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
(1)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生产的法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中选定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对擅自行事、违反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损失者要追求其责任。
(2)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不得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