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与支付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
工结算。
依据
1.本规范;
2.工程合同;
3.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
同价款(期中结算);
4.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
(减)的合
同价款(合同台账):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招标文件;
7.其他依据。
单价项目
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总价项目
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
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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