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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竣工结算总价
签约合同价
(
小写
):
(
大写
):
竣工结算价
(
小写
):
(
大写
):
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录
)
(
单位盖录
)
(
单位盖录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或其授权人
:
或其授权人
:
(
签字或盖章
)
(
签字或盖章
)
(
签字或盖章
)
编
制
人
:
核对人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编制时间
:
年
月
日
核对时间
:
年
月
日
预算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交通部[
2007-10-19
]发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称《编制办法》);
2、交通部[
2007-10-19
]发布《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3、交通部[
2007-10-19
]发布《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山东省交通
厅鲁交规划
[2008]1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称《山东省补充编办》);
5、国发[2008]37号《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6、外业勘测调查资料及设计工程量等。
二、编制范围
本项目为东营区Ⅱ
类治超
站升级改造工程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施工图预算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三、编制原则及取费标准
1、人工费
本项目人工单价按66.0元/工日取定。
2、材料费
根据最新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结合外业勘测期间的调查资料,按公路工程材料规格确定材料工地价格,材料价格
见材料
单价表。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台班费按交通部[
2007-10-19
]发布《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4、其它直接费
安全施工措施费按《编制办法》计取。
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和施工辅助费均不计取。
5、间接费中的
规
费和企业管理费
规
费按《山东省补充编办》规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分别按20%、2%、7%、12%、1%计取;企业管理费中的基本费用、职工探亲路费和财务费用按《编制办法》计取。
6、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
规
费的7%计算。
7、税金按纳税地点在乡镇的企业计算,综合税率取3.35%。
8、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按设计计算,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编制办法》计取;
9、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按实际计算;
10、预留费用按《编制办法》计取5%
11、本项目不计回收金额。
四、总金额
本项目设计预算总金额为100.8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6.72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9.33万元;预留费为4.80万元。
公路竣工结算总价及预算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