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 成本造价 公路造价

海南省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公路工程建筑安装税率的通知-琼交运综【2011】666号 .docx

DOCX   1页   下载0   2024-02-22   浏览19   收藏0   点赞0   评分-   免费文档
海南省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公路工程建筑安装税率的通知-琼交运综【2011】666号 .docx 第1页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公路工程 建筑安装税率的通知 琼交运综[2011]666号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部、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省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公告》和《海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省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为此,我省公路工程建筑安装税率做如下调整: 纳税地点在市区(地级市以上)的企业,综合税率调整为: 综合税率(%)=(1/(1-3%-3%*7%-3%*5%)-1)*100=3.48% 2.纳税地点在县城(含县级市)、乡镇的企业,综合税率调整为: 综合税率(%)=(1/(1-3%-3%*5%-3%*5%)-1)*100=3.41% 3.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乡镇的企业,综合税率调整为: 综合税率(%)=(1/(1-3%-3%*1%-3%*5%)-1)*100=3.28% 以上税率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海南省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公路工程建筑安装税率的通知-琼交运综【2011】666号 .docx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未认证用户 查看用户
该文档于 上传
推荐文档
最新文档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