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 100.25
Q 3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10.1—2006
代替GB/T3810.1—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
Test methods of ceramic tiles-
Part 1:Sampling and basis for acceptance
(ISO10545-1:1995,Ceramic tiles-
Part 1:Sampling and basis for acceptance,MOD)
2006-02-07发布
2006-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810.1—2006
前言
GB/T3810《陶瓷砖试验方法》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
一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定;
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
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
一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
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
一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
一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一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
第13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
一第15部分:有釉砖铅和销落出量的测定;
一第16部分:小色差的测定。
本部分为GB/T3810《陶瓷砖试验方法》的第1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10545-1:1995《陶瓷砖一一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ISO10545-1:1995重新起草。为了更适合我国国情,本部分在采用ISO10545-1:1995
时进行了修改。本部分与ISO10545-1:1995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对光泽度的抽样和接收条件;
.增加了对边长不小于600mm砖的样本量的规定,要求样本量至少10块,且面积不小于1m?
一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b)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c)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与GB/T3810.1--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检查批”修改为“检验批”;且将检验批定义“交付检验由一家生产厂生产的一批砖,并认为
质量相同修改为“由同一生产厂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批中提交检验批”;
一将“试样”修改为“样本”;
一将“试样数量”修改为“样本量”;
-
-将定义中“同质量交货:交付由一家生产厂生产的砖,认为质量相同”修改为“组批由同一生
产厂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的产品组批”:
将表1中注b)的“试样数量至少30块,且面积不小于1m?。无论1m?的砖数量是多少,试样
数量为10块砖以上。人QI为2.5%可接收的规定,可以代替表1的程序"修改为“对于边长
小于600mm的砖,样本量至少30块,且面积不小于1m;对于边长不小于600mm的砖,样
1
GB/T 3810.1—2006
本量至少10块,且面积不小于1m?”;
将表1中注d)的“每块砖质量<50g时应取足够数量,每块砖质量在50g~100g之间时取
5块试样”修改为“每块砖质量<50g时应取足够数量的砖构成5组试样,使每组试样质量在
50g~100g之间;
将表1中的注j》的试验溶液的百分数”修改为“每一种试验溶液”。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威阳陶瓷研究设计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兴
辉陶瓷有限公司、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幼红、张卫星、钟应洲、张旗康、陈洪再、李莹。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8101996;
—GB/T3810.1—1999。
II
GBT 3810.1-2006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