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登源路
估
算编制说明
一、
编制依据
1
)交通部颁发自
1996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和
2008-01-01
实施的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
3
)安徽省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及沿线各市县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
二、
编制范围
K
0+000
~
K
12+383
,路线全长
12383
米
。
包括路基路面工程、
防护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
工程
及绿化工程等。
建设期
2
年,贷款利率为
6.14%
,两年贷款比例为
60%
、
40%
。
三、
编制说明
1
)人工工资:根据现行标准取
31.86
元
/
工日。
2
)材料单价:本项目建设所用筑路材料
,
其产地价格都由近期实地调查和沿线各地市定额站、物资站以及交通公路部门提供。对现有料场,从质量到产量的比选,拟选择产品质量好、适宜路桥规范规定材料的料场,采用数学加权平均计算,分别算出各种材料的平均运距,再根据地方运输部门规定的运价和装卸费,计算出材料的综合价格。
3
)主要材料、其它材料费、设备摊销费、机械使用费的指标:按交通部颁布的定额指标执行,经认真测算,凡是与实际出入较大的均参考安徽省其它公路的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进行了适当调整。
4
)其他工程费:按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估算指标》中附录一规定的百分率进行计算。
5
)施工技术装备费、计划利润、税金:均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及安徽省交通厅皖交基
[1999]78
号文的规定进行计算和取定,分别为
3%
、
4%
、
3.41%
。
6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照《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列。
7
)建设项目管理费:按照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
[2005]230
号文执行,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有关规定取值。
a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以累进办法计算;
b
、工程监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费率为
2.0%(
一级路标准
)
;
8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根据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
[2005]230
号文精神执行,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文)的规定计算,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算。
9
)供电贴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
计价格
[2000]744
号
‘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查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
的精神
”
,供电贴费不计。
10
)预留费用: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进行计算。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投资
[1999]1340
号文的规定取消不列;预备费费率取用
9%
。
四、
投资估算:
本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
11690
万元,
投资估算
总
金额为
15373.55
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
1241.5
万元;总估算、人工及主要材料数量、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详见附表。
公路估算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