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 么 是 城 市 公 共 利 益 冰
— — 基 于 四 个 城 市 规 划 司 法 案 例 的 法 理 言 说
WHAT IS URBAN PUBLIC lNTERES A JURISPRUDENCE—BASED DISCOURSE ON
FOUR LAW CASES lN URBAN PLANNING
于 洋
YUYang
【摘要】从理论和实践的双维度探讨城市规划学
科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即什么是城市公共利益?
笔者在对四个城市规划司法案例剖析和解读的基
础上,在理论层面提出基于功利主义和财产权利
视角的城市公共利益说,并应用该理论对所选案
例进行法理言说。最后,提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
系下城市公共利益的狭义界定问题,并提 出解决
问题的思路与展望。
【关键词】城市公共利益 ;司法案例;功利主
义;财产权利;法理言说
ABSTRAC From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1
perspectives,this paper discusses a fundamental
issue of urban planning discipline:what is urban
public interest?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four law
cases in the realm of urban planning,the paper
brings forward a theory of urban public interest
originating from the philosophy of Utilitarianism
and property rights theory.Using the theory,a
iurisprudence.based discourse on the four law cases
is made.Finally,the paper concludes that the issue
of narrowly defining urban public interest exists in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in China and propounds
some solutions.
KEYWORDS:urban public interest;1aw cases;
Utilitarianism;property rights;jurisprudence—based
discourse
1 一个城市规划学科 的元问题 :什么是城
市公共利益?
城市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学科 中最重要的
概念之一 .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对空间资源配置的
公器,自然把追求城市公共利益作为其基本目标
和价值取向 。 在很多情况下.城市公共利益
也为公权力对私权进行合法规制提供 了正当性基
础。例如 .美国 《宪法第五修正案》对征用权进
行了明确规定: 未经公平补偿.任何私人财产
均不能被征用为公共用途 。我国 《宪法》第
10条亦规定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
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
偿。”
然而 城市公共利益却有着一张普罗透斯
似的脸。。因其权利主体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城市公共利益又成为最难准确界定的概念之一。
在很多规划师的头脑 中. 什 么是城市公共利
益7”.这一直指城市规划学科基础和规划权力
来源的元问题却又变得似是而非.不置可否。一
方面削弱了规划公权力的正当性基础 另一方
面也为一些不法官商打着 公共利益 旗号大
肆敛财提供了方便之门。正如哈耶克所言: 今
天 ,自由的最大危险来 自于有能力、有经验的
行政管理者仅仅关心他们认为是公共利益的事
物。” 。
因此 .针对这一棘手且重要的元问题 ,本
文将从理论与现实的双向维度予以审视。在第二
部分通过对4个真实的城市规划司法案例解析
从司法实务角度对城市公共利益进行考察。在第
3部分提 出基于功利主义和财产权利视角下的城
市公共利益说 ,并从学理角度提出我国现行城市
规划法律体系中关于城市公共利益狭义界定的问
题。
2 现实维度 :四个城市规划司法案例 的考察
下述4个司法案例均涉及到城市公共利益 .
并按照空间范畴由小到大进行组织。姚青案涉
及小区绿地 .空间范围最小:念泗三村案涉及通
风、采光等相邻权 .空间范围较大;周绍全案涉
及城市公园.空间范围更大 施建辉案涉及 自然
} 中国人民大学 “统筹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
设”经费的支持;201 4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
资助项目经费支持(2ol40000201 24G1 69)。
I文章编号】1002—1 329
(2018)02-0085-06
【中图分类号】TU984;D9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 1 1819/cpr20180212a
【作者简介】
于 洋(1 982一),男,中
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助理教 授,硕士生导师。
I修改日期】2018-01—1 7
一 、徉 引
86
曾I菡 盎l 柑l潜 i壁
i Q 赫l
冀{l
舌l呈
风景区风貌 .空间范围最大。
2.1 姚 青.陈运恺诉上海景旭置业开 发有
限公 司案。
2002年7月1日,姚青、陈运恺与上海景旭置
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 购买由该公司开
发的 “嘉骏花苑 一处商品房.并支付了全款。
根据规划平面图 、效果图、模型和售楼人员介
绍,该小区具有1 2大生态景观绿地。然而在9月
底交房后.原告发现在根据规划应建设为生态景
观 望月潭”的小区组团绿地中.被告正在建造
污水处理池和变电站房。在与被告交涉未果的情
况下,原告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
求被告拆除侵占小区绿地的违章建筑物
什么是城市公共利益——基于四个城市规划司法案例的法理言说(论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