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价
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主要内容为
:
。
二、编制依据
1、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
8
年第8
6
号文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3830—2018)
,
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
、福建省交通
运输
厅“闽交建(20
19
)
31
号”文发布《关于印发
<
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
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4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16]54号)。
三、计价取费说明
(一)直接费
1、人工费:根据“闽交建(20
19
)
31
号”文发布《关于印发
<
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
的通知》,
全省
人工费按
112
元/工日计取。
2、材料费: 材料价格参考《201
9
年
6
月份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福州地区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福州市201
9
年
6
月份交通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汇总表》并根据调查的当地市场价进行编制。
3、机械台班费:
1)不变费用:
以交通部2018年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3833—2018)
中的不变费直接采用;
2)可变费用:台班人工费按规定计取,动力燃料费按材料的计算规定计算。
4、其他工程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不列。
2)雨季施工增加费:
II区7个月
。
3)夜间施工增加费:不计。
4)高原施工增加费:不列。
5)风沙施工增加费:不计。
6
)沿海施工增加费:不列。
7
)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5000以上
。
8
)工地转移费:不计。
9
)施工辅助费:按“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取。
10
)基本费用增加费:计。
11
)综合里程增加费:不计
12
)职工探亲路费:不计。
1
3
)职工取暖补贴费:不列。
1
4
)财务费用:按“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取。
(二)、间接费
(1)规费:按“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规定计取。规费费率为3
3.5
,其中:养老保险费1
6
%;失业保险费
0.5
%;医疗保险费
8.5
%(含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8.5
%。
2)企业管理费:
基本费用:按“编制办法” 的规定计取。
3)工伤保险费:按“补充规定”的规定按照项目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点五单独计列。
(三)、计划利润按7.42%计算。
(四)、税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
9
年第
26
号文发布
“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
”
,按直接费、间接费与利润之和的
9
%计算。。
四、其它有关说明
1、
2018编办定额清单预算控制价编制说明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