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试行)
2020
年
12
月
前
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0
〕
23
号)《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渝城办〔
2020
〕
14
号)
《重庆市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标准》(DBJ50/T-376-2020)
文件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评估;3.策划;4.方案设计;5.施工图设计。
本规定由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定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邮编:
400015
,电话:023-63850598;传真:023-63856800,网址:http://www.cqadi.com.cn/)。
本
规定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
编
单
位: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参
编
单
位:
重庆市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居
梁 何 健 龚 毅 田 玲 方小桃 谢自强 周显毅 杨 越 吴 欣
欧阳骏晨 王 怡 王 聪 赵本坤 秦砚瑶 王 伟 袁建波 毛 伟 王 振
罗道林 刘海峰 李 钉 康文霖
杨
曦 张华廷 覃 娅 温 愿 陈家冰
赵小欧 陈
勇 范 旭 唐
诗 袁长元 李 强 任晓蓉 李 钉 肖 瑜
廖 伟 李 浩 袁诗佳 吴飞翔
审 查 专 家
:
陈 纲 兰 京
薛尚玲
冯大成 何双武
目次
1
总则
1
2
评估
2
2.1
资料收集与检测鉴定
2
2.2
房屋工程评估
2
2.3
室外环境评估
2
2.4
基础配套设施评估
3
2.5
公共服务设施评估
3
2.6
文化评估
4
2.7
经济评估
4
2.8
居民意愿调查
5
3
策划
6
3.1
策划依据
6
3.2
策划定位与改造策略
6
3.3
概念设计
6
3.4
运营管理建议
6
3.5
投融资模式建议
6
3.6
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包
7
4
方案设计
8
4.1
一般要求
8
4.2
设计总说明
8
4.3
总平面
9
4.4
房屋工程
10
4.5
室外环境
14
4.6
基础配套设施
14
4.7
专项设计
20
4.8
估算
23
5
施工图设计
31
5.1
一般要求
31
5.2
总平面
31
5.3
房屋工程
32
5.4
室外环境
47
5.5
基础配套设施
48
5.6
专项设计
56
5.7
概算
61
5.8
预算
62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
城镇老旧小区
的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重点为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
1.0.3
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
1.0.4
老旧小区改造设计阶段分为方案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应包含评估、策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部分。
1.0.5
各部分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
2
、
3
、
4
、
5
章条款)
:
1
评估文件应包含小区房屋、环境、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及居民改造意愿收集等内容,文件应满足编制策划文件的需要;
2
策划文件应包含策划定位与策略、策划方案、运营及投融资模式等内容,文件应满足编制方案文件的需要;
3
方案设计文件应包含设计总说明、总平面、房屋工程、室外环境、基础配套设施、专项设计、估算等内容,文件应满足编制
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