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公 民 城 乡 规 划 参 与 权 及 实 现 术
oN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RIGH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lTS
REA LlZATlON
陈 怡 竹 许 文 胜 胡 庆 平
CHEN Yizhu;XU Wensheng;HU Qingping
【摘要】公民城 乡规划参与权是公民宪法基本权
利中参与权在城 乡规划行为中的具体衍生,包括
知 情、表达、协商、监督和获得救济等内容。
确立公民城 乡规划参与权并保障其实现 ,可以促
进城 乡规划获得正 当性、提高城 乡规划质量、制
约公权力滥用和促进 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当前,
我国公民城 乡规划参与权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
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 系、明确参与主体、
增强公民参与意识、提高公民参与能力、拓展公
民参与途径和疏通救济渠道,以确保公民城 乡规
划参与权得以真正实现。
【关键词】公民参与权;城 乡规划;权利保障
ABSTRACT: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righ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s the concrete display of
public right,which is one of the basic constitutional
rights in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decision.Its
contents include knowing,expressing,negotiating,
supervising,obtaining relief,and SO on.Identifying
and realizing such a right can help to justify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enhance the quality of planning,
restrict the abuse of government power,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democratic politics,and
SO on.At present,there are problems in realizing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righ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which requires U.S to modify the legal
system,make clear the participation SUbject,
enhance the participation competence,enlarge the
participation methods,and smooth the relief channel,
SO as to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participation right.
KEYWORDS:public participation right;urban and
rural planning;right guarantee
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
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城乡规划越来越深刻地影
响和改变着每个人的生活。根据现代 民主政治原
理,公民应该有权利参与到影响他们生活的城乡
规划活动中去。遗憾的是 在立法上.公民城乡
规划参与权未得到明确规定 .公众参与制度设计
比较简陋.实践中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程度十
分有限。研究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 对促进公民
参与城乡规划 .制定出更加公平合理的城乡规划
和促进民主政治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1 公民城 乡规划参与权的界定
1.1 公 民城 乡规划参与权 的概念
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中
参与权在城乡规划决策行为中的具体化。参与权
是 公民通过国家不断创造的各种合法途径参与
公共事务的权利 是一项基本人权 。公民参
与权强调公民要有能力去影响那些与其生活密切
相关的决策行为.而相对应的公共机构则需要倾
听和考虑公民的意见 ,并最终在公开 透明的方
式中达成决议 。随着公民参与权作为基本人权
的不断发展和演变,其已经具体化为各种具体权
利和制度,并向各个部门法领域渗透 ,有不断扩
大的趋势 。因此.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就是公
民参与权在城乡规划法领域内的衍生和体现 是
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城乡规划立法、决策、实
施、修改等各个环节并施加有效影响的权利。
1.2 公民城 乡规划参与权 的权利 内容
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具体包括信息知情权
意见表达权、协商决策权、反馈监督权和获得救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改革发展,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 重庆实践,视
城乡规划已不再单纯表现为空间形态问题 ,实际 域中的市民思想观念变迁研究”(~-g-:1 as~o1)
已经成为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 指导城乡发展 阶段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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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2—1329
(201 5)07-0095-05
【中图分类号】D922.11;
TU984
【文献标识码】A
[doi]10 11819/cpr201 50715a
【作者简介l
陈怡竹 (1 978-).男.硕
士,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 理学院讲师。
许文胜 (1 968一).女,
硕士.重庆三峡学院副教 授。
胡庆平 (1 979一).男,硕
士.国家行政学院中国行 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办公室
主任。
【修改日期】201 5-06—16
济权等内容
1.2.1 公民城 乡规划参与权之信息知情权
知情是行使参与权的前提.公民如果不能充
分了解城乡规划信息 ,就无法参与到城乡规划中
去。美国规划理论家谢里 ·阿恩斯坦(Sherry R
Arnstein)在 《公民参与的阶梯》中指出 告知公
民他们所拥有的权利、义务和选择机会是通往合
法公民参与的最重要的
论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及实现(论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