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海绵城市监测技术
导则
(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
〇
二〇年
七
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专项监测方案
4
5
监测技术要求
6
5.1
一般规定
6
5.
2
在线监测要求
6
5.
3
人工监测要求
9
6
在线监测设备要求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降雨监测设备
11
6.3
水位监测设备
12
6.4
流量监测设备
12
6.5
水质监测设备
12
6.6
视频监测设备
13
7
数据的质量保障
14
7.1
一般规定
14
7.2
数据采集
14
7.3
数据传输
14
7.4
数据存储
14
8
数据分析
16
8.1
一般规定
16
8.2
在线监测数据
16
8.3
人工监测数据
19
9
安装与维护
22
9.1
一般规定
22
9.2
安装
22
9.3
维护
23
附录一
典型设施监测点位位置示意图
25
附录二
引用标准名录
29
附录三
海绵城市专项监测方案报告编制大纲
30
附录四
海绵城市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大纲
33
1
总则
1.0.1
为
规范
重庆市
海绵城市
监测
工作
,
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及后期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支撑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评估
,
制定本
导则
。
1.0.2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城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
水质
水量
监测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1.0.
3
海绵城市
监测
应采取
适宜
的监测技术,确保
监测结果
可靠
。
1.0.4
海绵城市监测应充分收集
和
共享
气象
、
水利、环保
、
城管等部门的既有相关
监测数据
,宜与海绵城市建设同步
实施
。
1.0.
5
本导则在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发布的
《
海绵城市
建设
效果
监测技术
指南
》
基础上,
因地制宜
的突出适用于重庆山地和气候特征的监测技术
。
1.0.
6
海绵城市监测除应符合本
导则
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规范和
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源头减排设施
通过渗透、净化和
滞蓄
等方式达到控制雨水径流
外排
或减少雨水径流污染的设施,如雨水花园、雨水塘、绿色屋顶、生物滞留带、雨水湿地等。
2.0.
2
典型设施
本导则特
指
雨水花园
、
雨水塘
、陂
塘湿地
,
或位于
末端
以实现整个排水分区海绵指标的容积式
海绵
设施。
2.0.
3
典型项目
指建筑小区、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等源头减排项目,一般占地不宜小于
2
公顷,其中
源头减
排
设施
服务的
不
透水下垫面面积与
典型
项目
不
透水下垫面总面积的比值不宜小于
60%
。
2.0.
4
典型排水分区
至少
包含
1
个
典型项目
,典型项目
里
至少包含
1
个典型设施,
且管
渠
出口
宜
只有
1
个,一般占地面积不
宜
小于
10
公顷,其中
源头减
排
设施
的汇水面积与排水分区总面积比值不
宜
小于
40%
。
3
基本规定
3.0.
1
海绵城市监测应
根据
监测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编制专项监测方案
。
3.0.
2
海绵城市监测方式主要包括在线和人工
,
宜以在线
监测
为主
、人工监测为辅
。
3
.0.3
在线监测应
满足
《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CJ/T 252
和《重庆市城镇排水管网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等
相关规定
。
3
.0.4
人工监测应
满足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
.
1
、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
、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495
、《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51
和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3
等
相关规定
。
3.0.
5
在线
监测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应
符合
重庆山地城市高温
、
高湿
、坡度
大
、流速大
等
特点
。
4
专项
监测方案
4.
0
.1
海绵城市专项监测方案应
包括
监测区域的基本情况、监测目标、监测点位及指标、监测方式、设备选型与安装、数据的质量保证等内容。
4.
0
.
2
海绵城市专项监测方案
应
通过对
典型
设施、
典型
项目或
典型
排水分区关键节点的监测,明确监测后可实现以下一种或多种目标:
如
分析场
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 (试行)2020.docx